11月1日起,《电子档案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,档案数据安全保护有了更明确的法规依据。
《办法》由国家档案局发布,其中对电子档案的备份与灾难恢复提出明确要求:重要电子档案及其管理信息系统应当实现备份,并具备灾难恢复能力;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需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,防止数据丢失、篡改与损毁。
对档案部门与相关单位而言,这既是法定义务,也是保护历史记录的重要行动。精容数安深耕档案行业多年,已服务多地档案馆与档案管理机构,提供覆盖蓝光归档、离线备份与异地容灾的一体化方案,助力电子档案「存得久、保得真、取得出」。
